車把歪斜、車閘不靈、車鏈生銹……成都街頭不少廢棄和損壞的共享單車,侵占城市道路不說,還會給騎行者帶來安全隱患。11月4日,記者從成都市城管委獲悉,為治理上述“頑疾”,成都出臺首個單車巡查清運回收管理辦法。
據悉,《成都市廢舊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巡查清運回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由成都市城管委、成都市交通運輸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商務局聯合出臺。適用于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范圍內的單車管理,其他(市)縣參照執行。
《辦法》對廢舊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進行了定義:不能正常騎行使用的單車,如軟件出現故障的,座椅、菜籃、鏈條、腳踏板、太陽能板等硬件壞損或丟失的;可以騎行,但車身臟污、破舊,影響騎行體驗和市容市貌的單車;長期閑置(超過120小時)未使用的單車;違反成都市單車管理相關規定,需要統一清運回收的單車。
《辦法》規定,運營企業是單車的投放主體和經營管理主體,應對本企業運營的廢舊單車清運回收管理承擔主體責任,自覺接受各級政府部門及其管理單位監督管理,遵守城市公共秩序,遵守《成都市共享單車運營管理服務規范(試行)》《成都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停放秩序管理辦法》等相關管理規定。若運營企業委托第三方進行單車投放與經營管理,則運營企業仍然按相關規定依法承擔主體責任。
《辦法》規定成都市城管委負責廢舊單車巡查清運回收管理的組織、指導、協調;成都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每月內部通報運營企業投放和車輛使用情況;成都市公安局負責對故意損壞、偷盜、燒毀或利用單車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進行有效打擊;成都市商務局負責監督、指導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對廢舊單車回收資源化再生利用。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總隊、成都市城市管理數字化監督管理中心、成都市市容環衛監管服務中心按照職能職責對各區(市)縣廢舊單車巡查回收管理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各區(市)縣城管、交通、公安、商務等部門和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廢舊單車巡查清運回收工作監督管理,督導運營企業對管轄范圍內廢舊單車進行巡查清運回收,并協同做好巡查清運工作。
此外,針對廢舊單車,成都市管理部門和運營企業還將建立巡查發現機制。實行日常清運回收、定期集中清運回收和督查考核通報。每月15日在成都全市范圍內開展單車集中清理行動,各區城管部門牽頭,各企業提供至少1臺運維車輛,組成區級清運小組,由各區統一指揮調配,集中清運回收符合回收標準的單車,停放至企業維修或報廢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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