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正式實施。與此同時,成都公積金中心還出臺了《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于9月1日起同步執行,以滿足群眾對業務辦理簡單、便捷的需求。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昨日在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城南服務大廳看到,《細則》開始執行后,許多前來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的市民辦事時間大大縮短。例如,退休的鄧老師前來辦理離退休提取公積金業務,“以前需要退休證明,但現在我只帶了個身份證就來辦理了。”
辦理提取業務 這些證明不可少
記者從成都公積金中心了解到,《細則》覆蓋了21項公積金提取業務,使62項審核要件減少到39項,其中11種提取情形實現了“零”業務證明材料。
根據《細則》,職工辦理提取業務,應提供以下身份證明原件:
第一二代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港澳臺和外籍職工應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作為有效身份證件,證件到期的視為無效證件;
第二,職工婚姻關系證明材料;
第三,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無聯名卡的職工應提供本人Ⅰ類銀行儲蓄賬戶。
常見公積金提取業務 需準備這些材料
那么《細則》實施后,除了以上身份證明之外,各種提取公積金的情形分別需要提供哪些業務證明材料呢?記者列舉了部分常見的公積金提取業務,來看看辦理這些業務需要什么材料。
■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根據《細則》,該項提取業務證明材料原件包括:
職工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購房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住房貸(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最近3個月還貸明細,部分或全部提前償還住房貸款的,還應提供貸款發放銀行出具的當期部分或全部已還款清償憑證。
有以下情況減少業務證明材料:
1。借款職工償還成都公積金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無需提供全部業務證明材料。
2。職工貸款購買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商品住房或再交易住房,且貸款發放銀行已納入對外公開的《實現聯網查詢商業貸款信息的銀行列表》,無需提供銀行出具的最近3個月還貸明細。(職工對聯網查詢的還貸金額有異議的,需提供最近3個月還貸明細)
3.2017年11月1日后已辦理過還貸提取業務的,再次以同一套住房辦理提取時,可不再提供購房合同或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再交易住房的為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貸(借)款合同。
■租房提取業務
根據《細則》,該項提取業務證明材料原件包括:
1。無房職工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無房證明。
2。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還應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
3。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還應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
本條規定的第1至3項材料,由職工授權成都公積金中心向相關部門聯網查詢確認的,無需提供。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
根據《細則》,該項提取業務證明材料原件包括:
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加裝電梯項目協議書、電梯竣工驗收報告、每戶分攤費用決議、電梯使用登記證、實際支付電梯費用發票或收據。
■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
根據《細則》,該項提取業務證明材料原件包括:
1。應提供醫院出具的符合醫保部門規定的重大疾病證明或病情診斷書(提取金額超過3萬元,應同時提供就診病案)、醫院治療費用發票、醫療保險支付結算表、提取申請人與患者之間配偶或親屬關系證明。
2??赏ㄟ^成都市社保部門聯網查詢確認重大疾病信息的,職工無需提供業務證明材料。
3。親屬關系證明包括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戶口本、民政部門出具的結婚證。
■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根據《細則》,該項提取業務證明材料原件包括:
民政部門頒發的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職工授權成都公積金中心向相關部門能夠聯網查詢確認的,無需提供)
■離休、退休的
根據《細則》,該項提取業務證明材料原件包括:
1。提供縣級以上社保經辦部門出具的其他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憑證或離休、退休證及相關證明辦理提取。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憑本人身份證直接辦理提取。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在我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且首次領取養老保險金后滿15個工作日,憑本人身份證辦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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