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央行發布公告稱,因技術原因暫緩實施《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 銀保監會 證監會令〔2022〕第1號)(簡稱“1號令”)。
1號令此前曾因要求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存取業務時,識別并核實客戶身份,了解并登記資金的來源或用途,而引發熱議。
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發布后,一些中小金融機構提出,《辦法》針對不同金融產品和業務模式提出了具體規范和要求,金融機構需要修訂完善內部管理制度、信息系統、業務流程,并進行人員培訓。為此,經研究,決定暫緩實施《辦法》。
此前就新規為何實施,人民銀行有關司局負責人回應,個人現金存取相關規定旨在預防和遏制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保護人民群眾資金安全和利益,同時相關規定不會影響居民正常現金存取款業務,居民存取現金便利程度不會受到影響。
上述負責人解釋,正常情況下,金融機構不需要客戶填寫信息或者提供證明材料,金融機構在簡單詢問了解后即可直接為客戶辦理現金存取業務并登記相關情況,只有發現交易明顯異常、有合理理由懷疑交易涉嫌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時,才會向客戶進一步了解情況。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中國反洗錢研究中心主任嚴立新向南都記者指出,對大額現金交易進行監測和報告其實是自2006年以來央行就要求所有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必須履行的義務,只是一直沒有將這一義務實際前置至客戶自身。“我們每個人不妨回想一下,過去一年你需要到銀行存取超過5萬元現金的次數多嗎?如果不多或幾乎沒有,那么這個政策對你幾無影響;如果多,那么你就該自問另一個問題,就是在微信支付、支付寶支付等移動支付高度頻繁且廣泛使用的今天,你為什么需要經常存取大額現金?如果你從事的業務活動雖有其特殊性,不得不大量使用現金,但都是合法的,那你根本無須擔心,正常填報即可,而如果牽涉非法行為或活動,那你的確該擔心了。”嚴立新說。來源: 南方都市報
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