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當地時間11月10日,TikTok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的上訴法院提起訴訟,申請法院叫停美國總統特朗普8月14日頒發的總統令,該命令強制要求字節跳動公司在11月12日之前剝離TikTok美國業務。
TikTok 當天針對新訴訟發布聲明稱,盡管不同意CFIUS之前的評估結果,TikTok一年來與CFIUS積極溝通,以解決其國家安全顧慮。但針對TikTok提出的全面數據隱私與安全框架,CFIUS尚未提供任何實質性反饋。由于臨近總統令生效期限且沒有獲得延期執行,TikTok不得不向法院上訴,以保護公司及員工的合法權益。
在這起訴訟中,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以下簡稱“CFIUS”)、美國總統特朗普、美國財政部長姆努欽和美國總檢察長巴爾成為共同被告。這是TikTok方面針對美國政府發起的第四起訴訟。
此前,TikTok公司、員工及其平臺創作者已經三次起訴美國政府,主要針對特朗普8月6日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發布的第一道總統令。9月27日及10月30日,先后有兩位美國法官對這一禁令表達疑慮并暫時叫停了相關封禁措施。
TikTok方面四次起訴美國政府的情況
業內人士分析指出,TikTok起訴CFIUS一案難度大,勝算低。據了解,由于美國法律規定,基于國家安全理由的CFIUS決定一般不受法院的司法審查管轄,因此少有商業公司發起直接挑戰。在整個CFIUS審查歷史上的數百個案例中,只有三一重工這一家公司曾經嘗試通過法院起訴的方式,挑戰CFIUS決定。盡管如此,三一重工起訴成功后,也只是獲得了正當程序的裁決。最終,三一重工仍然是剝離了其美國業務才與CFIUS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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