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晚,有網友爆料國航CA4230航班疑似有乘客自殺,最后飛機備降長沙。據了解,該名乘客被送到長沙醫院后,搶救無效死亡。
據該航班的乘客表示,當時飛機進入巡航高度以后,飛機艙內就出現了緊急情況,工作人員立刻展開了處理,飛機上的醫務人員也加入到了搶救中。
▲媒體發消息稱,國航飛機上有乘客自殺身亡(圖/微博截圖)
一位同航班的目擊乘客表示,自殺的是一名男乘客,當時他的脖子上還有類似于繩索一樣的東西,而且類似于繩索的東西也出現在了洗手臺的水龍頭位置,不過已經被割斷了。后來醫護人員詢問男子是否服用過其他藥物的時候,男子一直閉口不言,等醫護人員打開男子的嘴才發現,他正在咬自己的舌頭。
▲網友評論自殺者“自私”(圖/網絡)
據悉,國航方面尚未就此事作出回應,警方已經介入調查。但此事已在網上引起了熱議,其中有不少網友還紛紛譴責死者,稱他“自私”“行為奇葩”。
01、現代社會,自殺是一種較為普遍的社會現象。世界衛生組織的統計表明,全球每年有80萬以上的人死于自殺,還有更多的人企圖自殺。因此,每年有數以百萬計的人經歷自殺帶來的喪親之痛或受此影響。自殺在整個生命過程中都有可能發生,是2012年全球15-29歲人群的第二大死因。
前幾年有一組統計數據顯示,全球自殺率最高的國家是南美洲的圭亞那,達到每10萬人中有40人以上自殺,這一數據高出世界平均水平4倍。
排名第二的是中國,排名第三的是韓國。后面依次是斯里蘭卡、立陶宛、蘇里南、莫桑比克、坦桑尼亞、尼泊爾、哈薩克斯坦、布隆迪、印度、南蘇丹、土庫曼斯坦、俄羅斯、烏干達、匈牙利、日本、白俄羅斯、津巴布韋、不丹、蘇丹、科摩羅、烏克蘭、波蘭。
上述25個自殺率最高的國家,除了韓國和日本,要么是轉型動蕩國家,要么是發展中國家,因此幾乎可以判定,經濟利益的糾葛,是自殺的首要因素。
但如果經濟問題換算成一種動物性的競爭力,那么這種競爭力的喪失,也絕非自殺的唯一因素,因為同樣作為動物,其他動物即便失去競爭力,也極少自殺,因此可以說,自殺是專屬人類的行為。
實際上,除了經濟壓力,人的自殺原因,還包括情感、疾病、衰老、信仰、事業等等。所有這些原因,如果成為個體不能承受之重,達到其所認知的“生不如死”的地步而不能排解,陷入徹底絕望,那么最終使其走向自我了斷,是遲早的事。每個人的承受能力是千差萬別的。我小時候曾見過一個農婦因為一頭豬的意外死亡而不能化解經濟上的打擊尋了短見,萬幸的是救了回來。
今天,我們更是見多了億萬家產一夜消失,但人家照樣該吃吃,該喝喝,過得樂呵呵的。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上述自殺原因之外,還有另一個信息非常值得關注。據澎湃新聞一個叫“德清婦聯”的賬號發布的來自英國雜志《經濟學人》統計數據表明,中國青少年自殺率居全球第一。這個數據使自殺問題顯示出無比的復雜性。
02、但不能不說,除了飽受爭議的安樂死存而不論,幾乎所有的自殺行為本身都是不道德的,都是自私自利到極致的行為。
自殺表現為一種自我、雙方或多方糾葛中的徹底放棄和退場。這種放棄和退場,實際上也是放棄其所承擔的一切當事責任和附帶責任。
我們尚不清楚這位在飛機上自殺的乘客因何具體原因自殺,可以設想的是:他如果有經濟原因,那么他卸掉了自己應該承擔的債務;如果是情感原因,那么他貌似解脫,實則給對方造成終生的心理陰影;如果是疾病原因,鑒于所有人終將死去,而他的提前退場,說明他比絕大多數人更不能直面痛苦,是一個懦夫;至于因為事業,那更是一個不能承擔任何稍重一點責任的人。
有的人說,生命是自己的,自己的生命自己掌握,人有自殺的權利和自由。這是一種似是而非的觀點。
鑒于自殺者通常是了斷了自己的責任,那么我們就從“責任”說起。自由意味著責任,不承擔責任的自由,不是自由,是任性。就像人沒有偷盜和殺人的自由一樣,因為偷盜必須坐牢,殺人必須償命,坐牢和償命,是你殺人和偷盜必須承擔的責任和后果。
同樣,一個人自殺了,從此他完全不為此承擔任何責任,那就像偷盜不必坐牢,殺人不必償命一樣荒唐。因此,自殺不能納入到權利和自由的范疇,它不是一個社會的行為規范和準則,是不道德的。
03、除了自殺行為本身的不道德。自殺行為所引發的后果也是不道德的。
有人在飛機上出生,人們為母子平安額手稱慶,有人在飛機上了斷生命,憤怒的人不在少數,因為自殺者的行為本身不僅給他人的生活造成極大困擾,而且飛機本身的額外起降,也增加了飛行事故的可能,此外,航空公司也將為此承擔額外的開支。
實際上,幾乎所有的自殺者都給其他人帶來意想不到的精神和物質傷害。
2019年6月1日,四川眉山年僅20多歲的小伙跳樓自殺后,砸死了正在樓下帶孫子散步的老人和她不到3歲的孫子。
2019年12月24日晚上20時20分許,一男子從重慶沙坪壩區三峽廣場一公寓樓高墜,砸到兩名行人,三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2020年1月13日,重慶市大渡口區,一名七旬大爺跳樓自殺砸死了一名約30歲的路人。
▲男子為自殺爬上高壓電線(圖/現代快報)
2020年6月6日晚,為了挽救一個爬上電線桿意圖自殺的年輕人,常州市廟橋鎮上的數條街道被斷電,最后該小伙子自殺未遂,但是距離事發地兩公里,處在斷電范圍內的一個癌癥病人,因為家里的呼吸機、制氧機同時沒電,于當晚不幸去世。
……
因為事件離奇,這些事件被宣傳機構記錄下來,但大量的自殺事件是不見經傳的,債務人自殺,債權人血本無歸,債權人有什么過錯?
因為感情糾葛而選擇放棄生命的年輕人,毀掉的就是一個以上的家庭,更不要說因為自殺,造成他人房產貶值,心理沖擊等等諸多精神傷害和物質損失。
對自殺者的譴責,其實都是說給生者聽的,可惜的是,無論多大的言辭譴責,似乎都不能改變世衛組織的統計結果,也不能改變自殺高發的國家,基本都是貧窮落后動蕩不安的國家。
因此,減少自殺,根本而言,不只是個人的認知水準,也不只是疾病控制能力,很大程度上,是一個國家、一個社會經濟社會的發展水準決定的。
在一個人人安居樂業,互相尊重他人,病有所醫老有所養的社會里,自殺率一定是很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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